9月21日上午,城區法院執行局門庭若市,我院執行干警為到場的78名申請執行人發放了逾期交房違約金共計256萬多元。
“終于領到這兩萬多元的違約金了,要不是法院的同志盡心盡力為我們追回來,這些錢都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到我們的手里,真是太感謝了。”辦理完認領執行款手續的申請執行人黃女士笑著說。
2013年5月,申請人黃女士等78人先后購買了清遠某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并與其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2014年5月30日前,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購房者已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黃女士等78人按照約定交付了房款,但清遠某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卻違反合同約定,遲遲未能將房屋交付給黃女士等人。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黃女士等人向清遠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清遠某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賠償逾期交房的違約金。2015年,清遠市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裁決清遠某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支付黃女士等78人逾期交房違約金共計2565784元。
仲裁裁決生效后,清遠某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一直未主動履行,為此,業主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干警張鑒波受理案件后第一時間前往該公司調查,卻發現涉案公司早已人去樓空,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杳無音信。查詢到該公司目前負債累累的情況,執行干警立即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及向房管、車管、國土及相關金融機構等部門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發現并查封其名下3間位于涉案小區內的商鋪和1間住宅,同時凍結了該公司的一個賬戶。
2018年5月,被查封的3間商鋪進入拍賣程序。得知商鋪進入拍賣程序后,被執行人清遠某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動聯系我院執行干警,主動償還了50萬元,并表示想暫停拍賣其公司名下的物業,但因拖欠金額較大,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沒有達成共識。6月初,被查封的3間商鋪全部拍賣成功,共拍得1632682元,其余違約金433102元經我院執行干警的耐心勸解亦于9月上旬由被執行人全部轉到法院的賬戶。9月21日,78名業主到我院執行局領取期盼已久的違約金,至此,78宗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系列案圓滿執結。(研究室 陳智敏、麥煥瓊)